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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2024-01-03 15:59:48

学院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22〕176号),现就评选2024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是我校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就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基础。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积极上进,无违反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的行为;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有良好的的卫生习惯。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者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及以上奖学金;

2.各方面表现突出,曾获校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财大十佳青年、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3.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无不及格(按综测要求定所学课程);

4.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列班级(或同专业年级)前30%;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7.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二)学院评审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层面的民主评议。

(三)学校审核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确定最终名单。

(四)表彰

学校下发表彰文件和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证书。

四、评选比例及名额

财税学院具体名额分配:33人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2.《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

3.佐证材料,奖学金、荣誉称号、所学课程及格情况、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寝室卫生情况等佐证材料请加备注命名,例如: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等

(二)报送时间

请申请者将所有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于2024年1月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854450834@qq.com,邮箱主题为“姓名+分流前的班级”。

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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